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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2024-01-18 09:52:27

2024年1月1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夹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总局工作总思路,聚焦总局工作着力点,突出增强标准先进性,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做好2024年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扩大内需加快标准升级。加大新兴消费领域标准研制,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水平,持续推动百姓迈向更高品质生活。提升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推动设备升级改造、工艺和技术更新,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围绕对外开放推进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稳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步伐,鼓励同步提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工项申请,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鼓励国家标准与外文版同步申报、同步推进。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渠道。

(三)围绕产业稳链加大关键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确保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四)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标准体系协调性。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协调配套,为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分割提供有力支持。

(五)围绕全域标准化持续仇化体系结构。积极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各领域国家标准健全完善,不断提升工业领域标准水平,继续加大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力度,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六)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标准底线。加快密切关乎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国防安全等安全底线。加快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化建设进程,着力巩固提高一体化匡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二、立项重点

(一)消费品领域.制修订家用电器、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皮革等大宗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研制集成家电、母婴家电、宠物家电等新家电标准,制定人机交互、纳米材料、直流技术等新技术新材料与家电融合标准。制修订大型通用家具、特殊场所用家具等标准。制定新型纤维材料、功能与智能纺织品等标准。制定婴童和老年等特殊人群、典型场景、用户体验等消费品标准。制定高端医疗装备、新兴医疗设备等医疗器械标准。

(二)装备制造领域.研制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精度检验、数控系统性能测试等数控机床软硬件标准,制定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工程机械电动化标准,研制大喂入量联合收割机标准,修订大马力拖拉机标准。研制无人机、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高端仪器仪表、大飞机等标准。研制二氧化碳热泵、干空气能冷却设备、新风深度除湿设备、低碳制冷剂高效空调冷源等高性能建筑空调系统标准。

(三)材料领域:研制热轧型钢、LED/LD用稀土荧光片标准,制定新一代信息现实玻璃、毫米波信号增强玻璃、高纯石英玻璃、光伏玻璃及组件等相关产品标准。制定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关键金属件检测等标准。研制稀土采选精矿、稀土冶炼分离、高端稀土加工、稀土永磁新产品等稀土产业标准。制修订钦铁堋、钢铁、塑料、轮胎、有色金属等再生原料产品标准,研制老旧风力发电机组绿色拆解、叶片复合材料回收,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等标准。

(四)新兴技木领域:制定芯粒互联接口、EDA工具等集成电路标准。研制北斗基础产品、短报文通信服务、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服务、北斗高精度应用等标准。研制人工智能基础标准、应用标准,人工智能芯片、配套软件等软硬件生态系统标准,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大模型等通用技术标准,加大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算法、服务,人工标注安全、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等标准研制。加大物联网海量设备接入、互操作、操作系统等标准,物联网感知技术、新型网络通信技术、边缘计算等核心技术标准研制,加快制定物联网行业应用标准。研制工业机器人整机可靠性信息安全、典型场景应用功能性能要求、机器人3D视觉导引、自适应控制、安全、性能试验等机器人关键标准。制定高动态范围、三维声、视力友好、适老化、电竟显示、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高端显示标准。

(五)新能源领域:制定新型储能施工验收、设备运行维护、储能系统接入电网、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等标准,加强电化学、机械储能等多样化新型储能安全标准研制,制修订电力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等标准。加强电解水制氢装备、氢气压缩机、氢膨胀机、高压储氢容器、液氢装备、输氢管追、氢应用、氢电融合和氢安全等标准研制,制定氢品质检测、电解水制氢系统测试、临氢材料测试、氢储运装备测试、燃料电池和零部件测试等标准。制修订变压器、开关和控制设备、直流输电设、备等高压输电标准,完善配电机柜、电气安全等低压配电领域标准.制修订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空调压缩机、汽车整车动力性测试、安全性规范、经济性评价等新能源汽车标准,制修订传导充电系统安全、交直流智能充电设备、车网互动、换电等能源补充设施标准,研制自动驾驶、应急辅助、组合驾驶辅助、网联技术、激光雷达、信息安全等智能网联技术标准。

(六)节能减污领域:修订升级乙醇汽油、润滑油、燃气等标准,提升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冷库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修订石化、化工等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农药、淀粉、石化、铀矿冶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生物质锅炉标准。研制建筑涂料、人造板及其制品、实术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修订升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修订乘用车车载能耗监测、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等车辆绿色制造标准。

(七)绿色低碳领域: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节能标准,研制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回收拆解等标准。加强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标准研制,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制造、再制造等领域标准,制定电炉炼钢工艺及装备技术改造、短流程炼钢碳足迹核算核查等标准。修订微型计算机、燃气灶具、智能坐便器、冼碗机等产品能效水效标准,制修订家电、家具、卫生陶瓷、纺织品、纸制品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八)农业农村领域:制定种质保护、品种评价、种子检验及生产加工等种业标准,研制土壤质量、培肥改良、综合冶理等耕地质量保护标准,研制粮食、农产品品质评价、质量分级及净菜等标准,制修订农村人居环境、农村房屋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标准。

(九)现代服务业领域:制修订文化娱乐、旅游休闲、全民健身、体育用品、餐饮住宿、国家公园、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共享经济、售后服务等标准。开展物流园区服务与管理标准研制,制定物流信息、商品条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城市配送、快递绿色包装等标准,制修订适老家具家电、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制定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修订适老电梯、轮椅车等标准,研制养老、养老服务标准。

(十)安全应急领域:制修订氯气、电石、硝酸绥、光气化产品等安全技术标准。制定粉尘控爆泄压装置、烟花爆竹生产设备等标准。制修订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标准。修订火灾探测报警设备、固定和移动灭火设备等标准,制定国家应急救援队伍分级分类和能力建设标准,制定电力、机械、建筑等高危行业防护装备配备标准,完善呼吸防护、防护服装、坠落防护等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加快制定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应急避难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演练等重大自然灾害防御标准。

(十一)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研制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涉企服务指南、政务服务自助服务以及营商环境建设领域业务办理等标准。开展机关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运行保障标准研制。制修订企业开办、质量管理、信用管理、缺陷召回、风险管理、认证认可、标准化教育等市场监管领域标准。

(十二)国家标准样品:研制生物技术、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新材料、能源等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标准样品。研制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纯度标准样品和基体标准样品。研制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添加剂和营养成分等检验方法的标准样品。

三、申报要求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应当充分征求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

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范围之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并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公开征集、遴选和申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王管部门协调相关技术委员会归口。

(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提出前,应系统梳理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标准,鼓励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原则上“应采尽采",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在采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不得采用未经授权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区域性标准组织、其他国家标准化机构或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不得影响履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又本免费公开的法定义务。

(四)国家标准外文版和国际标准提案建议。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制修订外文版。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鼓励涉及国际贸易、产能合作或科技交流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外文版。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五)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制定国家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18个月,修订和采用匡际标准项目不得超过16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不得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

(六)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协调。鼓励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步立项、同步制修订、同步发布。在整合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如有技术内容需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同步开展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强化复审结果的运用,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国家标准优先立项。

(七)国家标准样品。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集、遴选,或由各企事业单位直接提出项目建议,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

(文章来源:安全学习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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